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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贯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落实落细特种设备安全“日管控”工作机制,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发布《关于征求<特种设备安全“晨会”工作基本要求(试行)>意见的函》(市监特设(司)函2024〔108〕号),就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班前会”制度有关事项提出要求。
该文件发布后,引发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相关各界广泛关注。
网友们的主要观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可操作性不强
2
给企业增加负担
3
存在形式主义的嫌疑
······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电梯科技公众号(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
编辑:质量基础设施公众号
来源:公众号“质量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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