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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种设备行政执法中隐患整改闭环问题的思考
2025-08-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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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种设备隐患整改闭环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与专职执法机构承担着的监管职责虽不同但紧密关联。目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普遍运用“监督检查—线索移交—行政处罚”的“监管+执法”模式(注1),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单位依法落实隐患整改的主体责任。但在案件办理期间,针对线索中涉及当事人存在的隐患问题应由谁来负责整改闭环,二者存在认知上的分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认为“谁办案、谁负责”,专职执法机构则主张“谁监管、谁负责”,上述分歧可能导致在特种设备隐患整改闭环中的监管“缺位”问题。笔者结合近年来工作实际,就特种设备行政执法中隐患整改闭环问题谈几点认识和建议。

01

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隐患整改中的主导地位
       为规范特种设备行政执法工作,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与专职执法机构在行政处罚中的职责关系,原国家质检总局在《关于实施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国质检法〔2004〕40号)中指出:“专职执法机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特种设备行政违法行为实施现场处罚或者立案处罚;发现需要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需要进行强制检验和依法应当整改的事故隐患等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监察机构作出相应的具体行政行为。”
       这一职责上的分工,充分体现了“监察主导综合监管、执法专司行政处罚” 的核心理念,也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特种设备隐患整改闭环中的综合协调作用,将监督隐患整改闭环的责任落到实处。

02

强化专职执法机构在隐患治理中的支撑作用
      专职执法机构在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中,一方面要注重分析违法行为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充分运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安全监察机构反馈信息。比如,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注2)在开展车用气瓶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3家充装单位均存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执法人员及时将该隐患问题反馈至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经处室综合研判并在全市范围通报预警,夯实各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另一方面,专职执法机构在办理违法行为线索时,对发现存在隐患问题的特种设备,应及时通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作出限期改正、停止使用等具体行政措施;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专职执法机构还应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强制措施,同时依法严肃查处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为安全监察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提供有力支撑。

03

探索建立“监管+执法+监管”的协作共治模式
     为防止以罚代管,确保事故隐患整改有效闭环,西安市将“监管+执法”向“监管+执法+监管”模式延伸,构建全链条监管闭环机制,即通过“安全监察机构全程监督整改、专职执法机构行政处罚跟踪问效”,实现隐患整改与案件办理双闭环。比如,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抽查期间,发现某天然气公司涉嫌违法使用压力容器,构成立案处罚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将违法线索移交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办理。经调查,发现当事人使用的6台进口压力容器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法人员应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涉案压力容器,并予以查封。但因在采暖期间,无法立即停用设备,所以执法人员不能现场实施查封措施。
      为确保案件调查期间涉案压力容器安全运行,办案机构在要求当事人采取有效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应急预案的同时,主动向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报送案件办理情况,并提出监管意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积极协助当事人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涉案压力容器进行安全评估,当事人根据评估报告结论制定监控运行方案,同时通报属地安全监察机构加强涉案设备隐患整改期间监督检查,从程序上保证隐患整改有效闭环。
      在案件调查期间,执法人员综合当事人整改情况和违法情节,依据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出合理的行政处罚裁量,并将整改资料收集归档,形成隐患整改与案件办理双闭环。

04

以执法标准化驱动“监管+执法+监管”模式落地见效
       近年来,西安市持续推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一套标准规范、一套程序办案、一套机制协作、一支队伍执法”的“四个一”执法标准化模式,相继出台《程序规范》《文书规范》《人员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范》等地方标准,实现执法标准化体系向市场监管全领域辐射覆盖。特种设备行政执法工作充分运用执法标准化建设成果,通过印发日常监管违法线索移交办法、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执法办案回访机制等具体举措,将“监管+执法+监管”模式程序化、标准化,构建“线索移交—信息反馈—综合研判—问题通报—整改闭环—定期回访”的隐患整改闭环标准化操作流程,有效破解了执法办案中隐患整改闭环“缺位”问题,确保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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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在特种设备行政执法工作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专职执法机构需要以全链条监管闭环思维凝聚监管共识,只有持续强化协同联动机制,推动综合监管深度融合,才能更好筑牢安全底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注1:本文“执法”仅指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

注2: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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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赵善勋 

 编辑 | 特设通

出品 |中国市场监管报社“特设通”工作室

来源:公众号“特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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