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什么是特种设备“32111”?
所谓“32111”,其实就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在实施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时,侧重检查的“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一清单”等五方面要素的简称。具体内容如下:
?“三落实”
1??落实管理机构
2??落实责任人员
3??落实规章制度
?“两有证”
1??设备有使用登记证
2??作业人员有上岗证
?“一检验”
特种设备要依法检验检测。
?“一预案”
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一清单”
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下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74号令)相关规定,我们一起来学习巩固一下“32111”五要素吧。
“三落实”
落实管理机构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落实责任人员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落实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职责。
落实规章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和落实各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两有证”
设备有使用登记证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作业人员有上岗证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一检验”
设备依法检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一预案”
建立事故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一清单”
制定风险管控清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基于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此外,《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要求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档案,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整理自:三门峡市场监管、白银特设
END
来源:公众号“特设管理助手”
「免责声明」:本文资料或图片转载自网络,不代表本平台立场,仅供读者参考,著作权属归原创者所有。我们分享此文出于传播更多资讯和知识之目的。如有侵权,请在后台留言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